今日新闻!##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受严惩!珠海首例家暴男获刑八个月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3 21:28:48 794 0条评论

##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受严惩!珠海首例家暴男获刑八个月

珠海: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小丽曾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多次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0月,小丽不堪忍受,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依法审查后,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然而,张某在签收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置若罔闻,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多次对小丽实施殴打、恐吓,并向小丽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小丽多次向法院求助,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意义

  • 彰显法律权威。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不得违反。张某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 体现对受害者的关爱。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案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将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依法从严惩处。
  • 为维护家庭和谐提供了有力武器。家庭暴力是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危害家庭和谐。本案的判决对潜在的家庭暴力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张某案件的判决,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今后,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势,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 相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法官说法

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保护受害者安全的重要司法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当自觉遵守。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 延伸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移除了无效网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实施细则 [移除了无效网址]

突发!中庚置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庚星股份原控股股东深陷信息披露违法泥潭

北京 - 2024年6月14日 - 据可靠消息,A股上市公司庚星股份(002861.SZ)的原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庚集团”)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中庚集团立案调查。

这起事件的发生,为庚星股份以及中庚集团蒙上了阴影。作为曾经的“地产航母”,中庚集团如今可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此前,中庚集团就已深陷债务危机,并有多个项目被曝延期或停工。此次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无疑是给了中庚集团又一记重创。

事件始末

据悉,证监会对中庚集团的立案调查,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 中庚集团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夸大公司盈利能力;
  • 中庚集团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包括公司债务违约、项目延期等情况;
  • 中庚集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信息披露失真。

庚星股份受影响

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也必然会对庚星股份产生负面影响。作为中庚集团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庚星股份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受益于中庚集团的资源和资金支持。然而,随着中庚集团自身陷入困境,庚星股份也无法避免地受到波及。

目前,庚星股份的股价已经出现下跌趋势。截至2024年6月14日午间收盘,庚星股份股价报收10.25元/股,跌幅为2.02%。

事件后续

证监会对中庚集团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之中。最终调查结果如何,将对中庚集团和庚星股份产生重大影响。

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可能会引发一连串的债务违约和项目烂尾事件。此外,中庚集团的高管也可能因涉嫌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

庚星股份的未来

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无疑给庚星股份的未来发展蒙上了阴影。作为一家曾经风光无限的上市公司,庚星股份如今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庚星股份能否走出困境,还有待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庚集团被立案调查,将成为庚星股份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3 21:28:4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尔蓝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